一、哪些人的医保账户可以被共济使用?
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为个人账户共济人,包括在职职工、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。
二、哪些人可以共济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?
个人账户被共济人只能为共济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且已参加江西省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尚未参加医保的人员无法实现个人账户共济。
共济人授权绑定人数没有限制,只要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即可。
同一参保人/被共济人,只能接受一位直系亲属共济。
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,但不在同一市,上述情况是完全一致的,没有变化的。
三、办理“家庭共济”后,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码(卡)?
无论在任何情况下,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码(卡)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,“共济”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,而非医保卡本身。简而言之一句话,“钱可以共济,卡不能共用”。
四、家庭共济基金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顺序
成功授权后,被共济人应凭借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,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名使用,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所有医疗类别中可使用个人账户情形的(含省内异地就医)均可使用共济资金。
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,应优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,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,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,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