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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胸科医院组织学习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

更新时间:2021年05月06日 17:09点击次数:

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,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,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。为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安全责任意识,保障高效合理使用,4月30日下午,江西省胸科医院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学习培训。

江西省胸科医院组织学习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

培训会上,医保科副科长刘红莲从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、适用范围、相关主体职责、监管体制、监管措施、法律责任、惩戒措施等方面对《条例》进行了全面解读,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树立法治意识,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;二是要实行科主任负责制,强化科室管理,提供合理合法合规的医药服务;三是要夯实联动机制,落实绩效考核,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。

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“看病钱”、“救命钱”,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,我院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严格遵循《条例》规定,加强宣传推广,依法依规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,维护医保基金安全。

  编辑:文稿 医保办 黄 芬 (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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