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方微信 省胸科医院微信服务号

扫一扫关注医院订阅号
廉政建设 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  >  党的建设  >  廉政建设  >  正文

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购销承诺书

更新时间:2021年07月13日 18:16点击次数:

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,扎实推进医药购销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7月12日,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召开会议,并与医疗器械供应商签订廉洁购销承诺书。副院长刘火森主持,纪委书记钟福初出席会议并讲话,器械科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

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购销承诺书

会上,钟福初在肯定供应商为确保医院正常运行付出努力的同时,要求全体供应商诚信经营、廉洁销售,公平竞争、服务高效,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“四个严禁”。

一、严禁非工作原因在医院逗留,以及到临床科室推介产品、提供有偿讲座、娱乐宴请等活动,要做遵规守纪的经销人。

二、严禁私自外卖设备、耗材、试剂给患者及家属,所有耗材、试剂、设备均应经器械科入库方可使用,要做爱民为民的经销人。

三、严禁相互诬告、相互打压,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,要做有职业操守的经销人。

四、严禁在采购、销售、使用等环节中,向医院工作人员给予红包、回扣、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,要做尊医守法的经销人。

刘火森就构建良好的医药购销环境提出三点要求。

一、严格落实廉洁购销承诺书各项规定和“四个严禁”,如有违反,将责令退出医院,并进入医院黑名单。

二、严格落实医用耗材遴选制度,引入竞争机制,严把产品质量、价格和售后服务,确保临床用得放心、患者用得舒心。

三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,采购人员和医务人员须严格要求自己,廉洁奉公、依规办事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。

随后,南昌景恒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代表作表态发言,96家供应商向医院递交了《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廉洁购销承诺书》。

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购销承诺书

  编辑:器械科 肖光明 (编辑:admin)

关闭